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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招标公告

辽宁

-

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3-08-20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沈阳市于洪区乡村振兴局、沈阳市于洪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于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8/20】【我要】【关闭】

(于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4-00116

项目名称:于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拟委托第三方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样品采集 , 完成本区表层土壤 350 个样点的调查采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外业调查样品采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特定资格要求:技术领队不少于2名,持有国家或省级土壤普查办颁发的表层土壤采样培训合格证。 002包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评审系统网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沈阳市于洪区中心开标室(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9039632进行咨询。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开标大会期间,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投标人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本公告仅为001包的二次招标公告,内容不包含002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洪湖街19-5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1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06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暂时没有信息! 暂时没有信息!

于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8/17】【我要】【关闭】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于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3-210114-00116

项目名称:于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001包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3年08月16日 09时31分49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本包组投标家数不足三家,本包组流标。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于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002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8-19号(全部)

中标(成交)金额:9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于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002包

服务类

名称:于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C09019900其他农业服务)

服务范围:于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检测。

服务要求:1.进行本区表层土壤样品检测(含多个密码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检测完成后,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并在国家土壤普查工作平台进行数据填报。 2.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完成留样抽检工作,如检测过程达不到土壤三普要求,将暂停或退出样品检测工作,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预计本区表层土壤样品350个(其中旱地149个,水浇地21个,水田157个,园地9 个,林地9个,草地5个)(不含密码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每个耕地样品至多测试指标28项,包括土壤容重、机械组成(50%样点)、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10%样点)、pH值、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钾、交换性钠、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全部样品检测水溶性盐总量和电导率,当水溶性盐总量

服务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表层土壤样品检测

服务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1.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样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规范(修订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春红、刘慧颖、金玲、董旭、秦晓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0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于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0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洪湖街19-5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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