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新工科大楼、新文科大楼工程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南宁市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宁学院新工科大楼、新文科大楼工程检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1911001001 | ||
招标人 | 南宁学院 | ||||
建设单位 | 南宁学院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4263.52平方米,两栋11层教学用房及1层地下室。其中:新工科大楼建筑面积约35704.30平方米,建筑高度48.6米,层数11层;新文科大楼建筑面积约35546.40平方米,建筑高度48.6米,层数11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3012.82平方米,层数1层,建筑高度5米。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15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资源交易中心 C 5 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 50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 08 月 18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 08 月 22 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室内环境专项检测等资质范围 。 | ||||
投标总价 | 2395737.5300元 | ||||
检测服务期 | 606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等要求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任重 ;(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 4501001483 ;身份证号: 4 50102 19****** 101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象州县江滨园区失地农民安置项目 2、 博白县粮食系统危房改造项目 3、广西体育教科训一体化基地项目一期项目( TYC35地块) | ||||
企业诚信分 | 99.92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室内环境专项检测等资质范围 。 | ||||
投标总价 | 2401566.8500元 | ||||
检测服务期 | 606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等要求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王耽 ;(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 4501271120;身份证号:45032119 ****** 00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 绩 | 1、 百色市莲塘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 南宁市开泰路小学项目工程检测 3、 春吉产业孵化园项目质量检测 贵港市港北区食用菌扶贫建设项目检验试验服务招标 |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室内环境专项检测等资质范围 。 | ||||
投标总价 | 2317133.6600元 | ||||
检测服务期 | 606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等要求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余强 ;(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 4 501002915;身份证号: 5 1362419 ****** 57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 绩 | 1 、 马山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农产品交易中心 A地块、B地块(二期)工程检测 2、 南宁市 “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二期)公益性工程、新建工程(见证取样、专项检测) 3、 金桥市场三期项目 4、南宁市 “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二期)公益性工程、新建工程独立项检测 | ||||
企业诚信分 | 95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9000/、全国平台(广西•南宁)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南宁学院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樊柳宏 、 需解锁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
一式4份:建设单位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