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项目—开发区物流分拣中心项目监理
浙江
-湖州市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项目 —开发区物流分拣中心项目 监理 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 招 标项目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项目 —开发区物流分拣中心项目 已由 长发改投资 [2023]72号文(项目代码:2203-330522-04-01-704385) 批准 建设 。项目业主为 长兴南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兴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 理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 EPC项目。 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陈王路以东,广顺街以西,图影大道以北,西侧与加油站、加氢站为邻,北侧为河道,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 W)。项目总用地面积 21798.90 平方米,约合 32.70 亩,建筑占地面积约10074.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59202.6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9202.67 平方米),共包括 1#仓库、1#门卫等子项,最大单跨跨度12米。1#仓库建筑面积约59160.17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局部5层)丙二类仓库,建筑高度 34.30 米(其中一层层高 10.5m),属于高层仓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6度。1#门卫建筑面积约42.50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 3.60 米,属于单层民用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功能为消控室及门卫值班室,建筑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6度。
项目建设地址: 位于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 20239.1160 万元
监理标段划分 : /
项目建设计划工期: 39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项目质量目标 : 合格
2.2监理范围与 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项目 —开发区物流分拣中心项目 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消防、抗震支架、设备(电梯等)安装、室外综合管线(包括供电、供水、通信、燃气等)、市政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围墙、路灯、充电桩、监控、室外道路及广场、停车场、雨污水等)等基础设施配套等所有相关工程施工以及设备采购 安装 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协调各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等,以及配合委托人完成施工招标、设备招标等,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监理服务期: 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本次监理服务费约 158.5万元 。
3.投 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 “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 专业资质 甲级 ”或“ 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 ” 【本项 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 (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 有效期内的《省外 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国家 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浙江省外监理 企 业 拟投入项目总监须在中 标结果公告发出后 5天内办理进浙备案,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 管 网站 可查询 。 】
本项 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项目:
? 零个; □一个; □ 二个。
(注: 招标人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 1个或2个在监工程的,投标人须确保原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允许其有1个或2个在监工程,否则视为有在监情况,该项目为 一 级工程 ,投标单位总监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本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建设项目的任何监理职务,且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多只能同时在一个一级工程或两个二级及以下工程或三个三级工程中任职。)
招标人需要 增加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②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③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中建设规模和特征的 ,还应提供竣工图。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
3.3拟派项目总监有以下情况 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 有与工程建 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 2) 投标截止日前 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3 .4其他:
(1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 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 ;
(2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公布的披露期 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自【2020】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 行 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4 ) 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 公布的名单为准 ) 。
4.招 标文件的获取
4 .1已注册用户,请登 录 长兴县中心网站 —“交易主体登录”,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 .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
技术咨询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9 月 7 日 9 :00 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中心网站( .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公告在 长兴县中心 网 上发布 。
7.联系方 式
招标人: 长兴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董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 11幢201室
联系人: 吴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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