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蓝田县312国道智慧路灯除霾降尘系统安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陕西
-西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HC2022-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蓝田县312国道智慧路灯除霾降尘系统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内容澄清
更正内容:
就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文件的式样、签署”做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文件的式样、签署”内容更正为:
(一)投标人按要求准备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复)印或用不褪色墨水填写,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完整复印件,但要保证正副本内容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字样。
(三)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应除封面外应逐页编码,为节约纸张建议采用A4纸张双面,牢固胶状成册,并按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盖章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四)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五)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的内容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须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扫描后生成的PDF文件刻录入U盘存储。注:为便于扫描,可在正本未装订、无骑缝章时扫描;递交的U盘应仅存储该文件;U盘作为投标资料介质不予退还。
(六)存储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确保计算机无病毒,无病毒的标准为:使用当前流行杀毒软件,并且是升级为最近10天内的病毒库检查无病毒。如若在打开电子版投标文件时,查出有病毒且导致数据损坏的,后果自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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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
地址: 西安市蓝田县蓝水路中段
联系方式: 周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
联系方式: -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凤小宇、、张聪聪
电话: -808
2023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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