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南口镇政府大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投标邀请书
广东
-梅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县区南口镇政府大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梅县区发改审〔 2023〕 49 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 由 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 符合该项目的投标人 参加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镇政府大院 。
2. 2 建设规模和内容: 对政府大院内原有机动车坡道进行提升改造约 93平方米,坡道增设截水沟约4米,停车场增设排水口10个及排水管道约240米,原有破损混凝土路面修补约193平方米,原有树池改造约24平方米,水池提升改造约68平方米及水池设备1套,种植修整提升改造约150平方米,题字标语位置优化调整共2处等 。
2.3招标控制价: 466838.87 元 。
2.4总工期: 50 个日历天。
2.5 承包方式:工程总价控制,按实结算, 合同价款及结算部分最终以 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定 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 (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 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
3.2 信誉要求:自 202 3 年 01 月 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提供信誉承诺书) 。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 “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并按该平台的办事指南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 企业及人员 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在该平台的相关截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3 年 08 月 07 日至 2023 年 08 月 11 日(上午 09:3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00 )到 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 C1 栋 317 号 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
注: 受邀 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4.2领取 方式:自行前往 领取。
4.3领取 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受邀确认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3 年 08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8 月 14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到 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 C1 栋 317 号()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截止时间止在 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 C1 栋 317 号()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梅州市梅县区 南口镇
联 系 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 C1栋317号
联系人: 幸工
联系电话:
2023 年 08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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