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大楼安全隐患整治项目设计
广东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区政府大楼安全隐患整治(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2308-440305-04-01-709483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区政府大楼安全隐患整治(二期)项目设计(简易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308-440305-04-01-709483003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区政府大楼安全隐患整治(二期)项目设计(简易招标);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15 09:00 至 2023-08-2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8-16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17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张工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爱心大厦13楼
招标代理机构:
经办人:江工
办公电话: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8-440305-04-01-709483003001
标段名称:区政府大楼安全隐患整治(二期)项目设计(简易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8-21 18:00
招标部分估价:281.0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前期项目规划研究、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设计变更全过程配合等后续招标(如需)及施工过程配合、协助竣工验收等,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工程设计内容,并承担深化设计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以及因各种原因而造成的增补缺漏项和因需求调整导致的多次调整工作,现场专人驻场服务等。 具体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l.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规划、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其他设计等:室内设计、结构设计(结构加固)、给排水设计、照明设计、通风空调设计、强弱电设计、园林景观改造设计、消防改造设计、节能设计、节水设计、厨房燃气等专业设计; 2. 配合编制各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功能、建筑节能、概算书、工程造价、运营成本、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交通影响评价等),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所需要的所有专项咨询、专项设计、专题研究及专项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和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设计、咨询、研究和评审,报批报建所需的评审资料、会务及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等)等与本项目有关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全部工作。
招标范围:其他:详见招标内容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656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项目境内外合法注册或登记的设计机构均可参加,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投标。 注:(1)本工程投标人可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三家,含牵头单位)。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企业; (2)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等。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 (3)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企业须同时提供以下内容:①企业所在国(或地区)商业注册登记信息证明;②提供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且须提供中文译本;③取得相应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单位参与投标的,须是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登记备案的境外合法注册企业法人或机构。提供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相关商业注册登记信息证明(须附中文译本),以及允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的已通过备案申请的相关证明文件。 2.对联合体中的方案设计团队无资质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项目用地北侧为荔香公园,南侧为西海明珠花园,西侧为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东侧为南海大道。本次主要改造内容包括A座23-26层室内装饰安装工程改造、A座1-29层的电梯厅区域改造、C座1层至2层食堂等区域改造、C座3层南山会堂区域改造、负1层仓库区域室内装饰安装工程改造、其他设施改造和开办费等。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56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49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78万元,基本预备费为444万元,开办费570万元。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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