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第七师胡杨河市2023年道路建设项目
新疆
-博尔塔拉州
Report
一、招标条件 本 第七师胡杨河市2023年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BTJY07GCGK2023136 ),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改委 以 师市发改发【2023】151号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第七师胡杨河市 3.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胡杨河市2023年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拟建道路共计3条,太行山西路及其连接段、塔河北街及团结西路,建设总长2273.648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07GCGK2023136-01-01 | 第七师胡杨河市2023年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 本项目为胡杨河市2023年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拟建道路共计3条,太行山西路及其连接段、塔河北街及团结西路,建设总长2273.648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 420 | 施工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 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及范围: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具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报名时所提供的负责人与参与投标时的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如果负责人更换投标无效; 6.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
五、招标文件获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0:30:00至2023年08月22日 20:30:00 | ||||||||
2.领取方式: 网上 |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1: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1:30:00 2.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八、其他说明 | ||||||||
按照《关于在兵团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 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电子交易平台 | ||||||||
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网 | ||||||||
十、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七师胡杨河市住建局 十一、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胡杨河市车排子路147号 | 地 址: | 奎屯市准噶尔路94幢2号 | |||||
联 系 人: | 曹文祯 | 联 系 人: | 阿怀春 | |||||
电 话: | 电 话: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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