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社区卫生中心改扩建项目医用气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社区卫生中心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江苏驰朗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医用气体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招标控制价:484877.16元;
2.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4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朝阳社区卫生中心改扩建项目医用气体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类及以上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类及以上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类似医用气体项目。
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申请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1月-2023年6月(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08月09日至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到(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9楼90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
4.2、请投标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份前来报名,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社保证明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等资料。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中心开标三室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驰朗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9楼
联系人:孙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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