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话剧《雾中灯塔》巡演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
-宜宾市
业主单位
一、合同编号: N5115042023000091-1
二、合同名称: 话剧《雾中灯塔》巡演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15042023000091
四、项目名称: 话剧《雾中灯塔》巡演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宜宾市叙州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康宁路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需解锁
供应商(乙方):需解锁
地址:东直门外大街26号楼708室
联系方式:需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宜宾市叙州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话剧《雾中灯塔》巡演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552,500.00 | ¥552,500.00 | (一)全程组织、协调话剧《雾中灯塔》的复排、演出等相关工作,一是协助采购人保质保量的完成省艺术节、参评省文华奖演出工作,二是通过本土原创红色话剧的演出,进一步扩大“叙州话剧”品牌的影响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赓续红色血脉,坚定理想信念。 (二)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完成省艺术节展演任务 1.组织A组+B组演员进行磨合排练; 2.负责协调人员、租赁设备、舞台装置、道具运输、演出制作、剧目宣传、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保证顺利完成演出、评奖工作任务。 (三)具体工作周期、节点及应完成的工作内容: 1.成交供应商协调主演演员、主创及制作团队于正式演出前,进行磨合排练等所有准备工作; 2.统筹安排主创团队、剧组演员等相关人员食宿行等后勤事务;负责联络演出剧场及票务相关工作。 3.负责本剧演出艺术呈现所有设备租赁及安装调试;舞美灯光设计制作;道具运输等; 4.于8月14日到剧场进行舞美装置、灯光舞美设备安装制作技术调试,15日完成合成以及剧场外宣传氛围营造及物料制作布置,8月16日参加第三届四艺术节精品剧目展演活动正式演出,在成都演出1场。 5.演出结束后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四)其他 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成果资料:总体实施执行方案,演出执行等相关资料等。 |
合同金额: 552,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贰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12日至2023年08月16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8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宜宾市叙州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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