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2023-2024学年度学校校方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辽源市
项目概况
东丰县2023-2024学年度学校校(园)方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前街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C2023S172(S01)
项目名称:东丰县2023-2024学年度学校校(园)方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丰县2023-2024学年度学校校(园)方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丰县2023-2024学年度学校校(园)方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前街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RC2023S172(S01);
1.2项目名称:东丰县2023-2024学年度学校校(园)方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需求: 学校校(园)方责任保险经纪服务 ,同时聘请其为 东丰县 教育风险管理和保险咨询的顾问,为 东丰县教育局 直属学校的校方责任保险提供咨询服务 ;
1.5服务对象:东丰县学校;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服务;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经纪公司(不含保险经纪机构以外的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及境外保险经纪机构),取得有效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非总公司投标的,总公司可以授权其在吉林省内的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5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2.6 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2.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2.8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2.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08月15 日至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前街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3.3方式: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至长春市前街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非总公司投标的,提供总公司唯一授权。
(5)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4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4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前街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中国》、《中国》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丰县教育局
联系人: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锦绣街188号
联系方式: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前街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系人:聂女士
电 话:-80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经纪公司(不含保险经纪机构以外的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及境外保险经纪机构),取得有效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非总公司投标的,总公司可以授权其在吉林省内的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至 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前街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方式:现场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前街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丰县教育局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锦绣街18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聂女士 电 话:-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女士
电 话: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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