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崇川区政府网站、区政务协同办公系统驻场维护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江苏
-南通市
采购单位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对“崇川区政府网站、区政务协同办公系统驻场维护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该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其他供应商对此持有异议,请携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在公示期期满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崇川区政府网站、区政务协同办公系统驻场维护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CCCG2023065
4.拟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说明: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含党群部门子站群)、崇川区政务协同办公系统、智能办会信息系统均由开发、建设和维护。目前维护服务将于2023年7月底到期,为确保上述系统的正常运行。因此,须重新采购崇川区政府网站、区政务协同办公系统驻场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5.拟采购的预算金额:人民币77.6万元/年。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次拟采购的维护服务,是对已建成的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含党群部门子站群)、崇川区政务协同办公系统、智能办会信息系统进行运维护服务,属于财库〔2017〕210号《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载明的政府购买适宜由社会第三方提供的“运行维护服务”。
(2)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基于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部署(由市统一建设,各区县自行维护),区党群部门子站群部署于区政务外网云平台;崇川区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已由中威公司完成信创改造并部署于区政务外网信创环境中,该系统与市公文交换系统进行对接,智能办会信息系统由中威公司开发并与协同办公系统对接。由于上述系统均由开发、建设和维护,因此,为确保维护服务的一致性、延续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运行维护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即“”处采购,因此,结合财库〔2017〕210号《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采购要求,拟定本项目按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并在通过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后,推进该项目服务需求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5号亚太大厦裙房3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7月26 日至2023年8月2日;在“公示期”期满无异议后,则进入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程序。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4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六、
1.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2.项目需求。
3.采购人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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