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智慧停车楼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0]新建智慧停车楼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14项目名称新建智慧停车楼项目标段编号E114001001标段名称新建智慧停车楼监理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8月11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9月1日工程类型工程监理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新建智慧停车楼 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编号:E11400 1 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智慧停车楼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 备 [202 1 ] 44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苏州苏州湾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滨湖路东侧
2.2 工程规模 : 总建筑面积约66308.51平方米 , 最大高度23.9米 。
2.3 招标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 6 年 1 月 16 日共 839 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工程估算价 3500 0万元, 监理费约 442.91 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甲 级 及以上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
3.10 其它要求:
(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 项目开标当日,总监理工程师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4) 东太湖度假区政府投资建设(含太湖新城相关国有企业出资的)项目拒绝“江苏省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5) 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6) 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文的规定。
3.1 1投标人近五年( 201 8年 8 月至今)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39 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仓库、厂房、住宅、商住楼、改造加固除外)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适 用于招标项目) 、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如类似业绩证明中不能体现本次业绩要求相关指标的,需另行提供能够反映相关指标要求的竣工图纸或业主证明()。类似工程信息以“苏州市统一主体信息库(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信息为准。 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苏建招办[2014]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 评标办法 (试行)》,苏建招办[2015]11号,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 评标办法 (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 是 □否,定标方法: ? 票决法 □集体议事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 23 年 8 月 17 日17:00时前 。
5.2获取方式: 请投标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自行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 “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苏州湾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区东太湖大道 1299 号东太湖大厦
邮 编: 215200
联 系 人: 干娟娟
电 话: 0512-60900 6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区银都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邮 编: 215200
联 系 人: 费振芳
电 话: 0512-63 663868
2023 年 8 月 11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新建智慧停车楼 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编号:E11400 1 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智慧停车楼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 备 [202 1 ] 44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苏州苏州湾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滨湖路东侧
2.2 工程规模 : 总建筑面积约66308.51平方米 , 最大高度23.9米 。
2.3 招标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 6 年 1 月 16 日共 839 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工程估算价 3500 0万元, 监理费约 442.91 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甲 级 及以上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
3.10 其它要求:
(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 项目开标当日,总监理工程师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4) 东太湖度假区政府投资建设(含太湖新城相关国有企业出资的)项目拒绝“江苏省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5) 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6) 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文的规定。
3.1 1投标人近五年( 201 8年 8 月至今)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39 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仓库、厂房、住宅、商住楼、改造加固除外)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适 用于招标项目) 、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如类似业绩证明中不能体现本次业绩要求相关指标的,需另行提供能够反映相关指标要求的竣工图纸或业主证明()。类似工程信息以“苏州市统一主体信息库(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信息为准。 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苏建招办[2014]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 评标办法 (试行)》,苏建招办[2015]11号,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 评标办法 (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 是 □否,定标方法: ? 票决法 □集体议事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 23 年 8 月 17 日17:00时前 。
5.2获取方式: 请投标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自行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 “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苏州湾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区东太湖大道 1299 号东太湖大厦
邮 编: 215200
联 系 人: 干娟娟
电 话: 0512-60900 6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区银都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邮 编: 215200
联 系 人: 费振芳
电 话: 0512-63 663868
2023 年 8 月 11 日
报名信息请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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