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门建设及周边配套工程采购更正公告
广东
-汕头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ZCCG202308-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门建设及周边配套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可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更正内容: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2023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汕头市潮南区陇田东波学校
地 址: 潮南区陇田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汕头市潮阳区棉北城北五路尾1号楼201室(鸿泰武术馆隔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晓玲
电 话:
202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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