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中小学配餐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济宁市
邹城市中小学配餐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招 标公告
项目编号 | E3708830671000574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07-370883-04-01-115424 | ||||||
招标项目名称 | 邹城市中小学配餐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 | ||||||||
项目地点 | 邹城市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邹城市中小学配餐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项目位于邹城市,内容包括:本项目位于邹城市大束镇,岚济路以南,企业家俱乐部以东,占地面积约4468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运营中心、配送中心、体验中心、冷库和辅助用房、旧办公楼改造、智慧管理系统及设备等,配套绿化、制冷、空压、消防、水处理、排水排风、供电工程。 | ||||||||
招标范围 | 项目建设设计(包含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绿化设计等先行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完善的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和配合,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内容以甲乙双方最终确定的为准)等,直至各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相关工作 。 | ||||||||
招标项目规模 |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 23500万元,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最终评审价为准。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资金 已落实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280000000.00 (元) |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 235000000.00 (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 3、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7、 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含2家)家 ;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9、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 “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3-08-11 - 2023-09-01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址为 邹城市网 ( :4430/ZouCheng )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3-09-01 09:00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4430/JiNing; 济宁市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 :4430/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电子化交易平台 。 | ||||||||
招标人名称 | 邹城市国学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邹城市高子路汇鑫大厦 16层 | ||||||
招标人联系人 | 郭部长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邹城市西外环路 1888号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孙、李宏远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 | 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 | 通过济宁市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系统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 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 孙、李宏远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本招标项目 邹城市中小学配餐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项目代码: 2307-370883-04-01-115424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邹城市国学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邹城市国学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830671000574001 2、工程名称: 邹城市中小学配餐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 3、标段划分: 1 4、工程概况: 招标内容:邹城市中小学配餐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项目位于邹城市,内容包括:本项目位于邹城市大束镇,岚济路以南,企业家俱乐部以东,占地面积约4468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运营中心、配送中心、体验中心、冷库和辅助用房、旧办公楼改造、智慧管理系统及设备等,配套绿化、制冷、空压、消防、水处理、排水排风、供电工程,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23500万元 。 5、招标人: 邹城市国学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 1)、 联系地址: 邹城市高子路汇鑫大厦 16层 ( 2)、 联系人: 郭部长 ( 3 )、 联系电话: 6、招标代理机构: ( 1)、 联系地址: 邹城市西外环路 1888号 ( 2)、 联系人: 孙、 李宏远 ( 3)、 联系电话: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 3、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7、 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含2家)家 ;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9、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 “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08-11 — 2023-09-01 09: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址为 邹城市网 ( :4430/ZouCheng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9-01 09:0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网、 邹城市网( :4430/ZouCheng) 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 孙、李宏远 ,联系电话: 、 七、 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 邹城市网( :4430/ZouCheng)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网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3-08-11 |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