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江安路、东安大道绿化工程建管养施工项目
北京
项目编号 D3206910318000016 项目名称 通州湾示范区江安路、东安大道绿化工程建管养施工项目
标段编号 D32069103001 标段名称 通州湾示范区江安路、东安大道绿化工程建管养施工项目
工程类型 施工
通州湾示范区江安路、东安大道绿化工程建管养施工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江安路、东安大道绿化工程已由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州湾行审批[2022 ]159、1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南通通州湾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管养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江安路、东安大道;
2.1.2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 合同估算价:工程投资总额约 17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5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所示的绿化、土壤改良施工及其他相关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注:1、东安大道现场实施含部分硬质路面拆除复绿。2、江安路按项目落户情况分两期实施,一期入口公园-S221北污水处理厂,二期S221北污水处理厂-海一路。
2.3 建设模式:建管养一体化模式。
项目由非建管养与建管养两部分组成。
①非建管养部分(详见清单)投标单位按相应的要求进行报价,计取一年的养护费,养护等级为一级养护标准,中标单位根据施工图进行施工,后五年免费养护。
②建管养部分(详见清单)中标单位根据施工图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后,按实计量,依据标底固定单价编制结算;经监理初审后只支付至20%;后由中标人免费养护六年,养护等级为一级养护标准;六年养护期满后招标人对建管养苗木按当期南通市信息价45%的进行回购;具体建管养的苗木回购规格原则如下:
1)回购时苗木规格小于招标人期望最低规格的,一律不予结算;
2)回购时苗木规格大于招标人期望最高规格的,一律以招标人期望最高规格结算;
3)回购时苗木规格大于或者等于招标人期望最低规格的,且小于或者等于招标人期望最高规格的苗木按实际苗木规格进行结算。(具体苗木品种、规格详见清单)
2.4 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确认后,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养护满一年提送第三方审计。非建管养部分:初验合格支付至监理初审价的50%;初验满1年,复验合格且审计完毕,支付至审定价的90%;剩余部分转入5年免费养护期,待5年养护期满,终验合格,苗木成活率达98%以上,支付剩余10%尾款。建管养部分:初验合格支付至监理初审价20%(按实计量);后续免费养护6年,期满终验合格,按当期南通信息价的45%回购(设定最低/最高规格);最终实际结算总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每次申请工程款时,承包人均需按照增值税相关规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税证明,要求收款单位在工程所在地纳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 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①②③只需满足之一即可: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②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 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指以下两点: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变更审批通过至开标时间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 1 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投标人应充分且详实的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目前的工作岗位和职务资料;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建设主管部门的公示或公告为准;上述时间要求截止至资格预审开标之日。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违反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9)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被列入失信名单的。3.3.2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绿化占比60%),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业绩材料须扫描至诚信库, 如不能在南通市诚信库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
3.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近期(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 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自2021年0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0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8 投标单位发生过诉讼、法律纠纷的,自讼诉关系发生起至法院下发最终判决书后两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合格制。
4.2 招标人可能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笔试、考察及约谈,笔试、考察及约谈内容将作为确定合格投标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招标人(代建单位)组织专家组联合示范区相关主管部门组建考察和约谈小组,对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业务能力等进行了解。投标申请人情况、施工业绩、信誉、现场施工管理等考察情况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约谈情况将提交资格审查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确定最终合格投标人。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如未按通知要求完成笔试、考察、约谈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则视为投标申请人放弃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有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投标人在招标人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等情况, 招标人将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
注:如由于新冠疫情严重,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可进行网络约谈,投标申请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4.3 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2月03日 09 时 30 分;
6.2 获取方式: 申请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网。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2月03日09 时 30 分;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南通通州湾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通州湾商务大厦
联系人:
电 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城东镇宁海南路229号
联系人:、张彬彬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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