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大礼村木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宣城市
兴隆镇大礼村木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推送时间: 20230809
原文链接
一、项目编 号 :JDX-CG-CS-2023028
二、项目名称:兴隆镇大礼村木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兴隆镇大礼村
成交金额: 1044248.75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 称:兴隆镇大礼村木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 一栋单层钢结构厂房、室外道路硬化、停车棚、房屋拆除等内容,其中:厂房,单层钢结构,檐口高度 7.5m ,建筑面积 728.48m 2。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 3 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吴静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234222212997 ) |
五、评审专家名单:潘小平、杨小军、汤芳月(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 [2002]1980 号文件及 [2003]857 号文件规定和标准收取 . 金额: 10309 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兴隆镇人民政府、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旌德县兴隆镇大礼村福礼街、旌德县旌阳镇经济开发区经八路 2 号健康智造中心,联系电话: 需解锁 、 需解锁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 被质疑人名称;
1.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 必要的法律依据;
1.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旌德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址:旌德县兴隆镇大礼村福礼街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旌德县旌阳镇经济开发区经八路 2 号健康智造中心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需解锁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