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四川
-南充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SCQL-2023-A-012 (招标文件编号:SCQL-2023-A-012)
二、项目名称:南部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南充市南部县南隆镇燕子窝
中标(成交)金额:700.81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 南部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 1.承包方对本项目有设施运营权,负责厂区内的一切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但不得作为他用;负责一切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负责绿化的管理和维护,并承担以上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承包方负责厂区内一切建筑物、道路、绿化的维护;厂区外泵站及附属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应急发电机组、唐家溪排水口监测设备等)的维护,同时包含厂区外泵站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管线、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与唐家溪湿地进水口之间的管线,并承担全部费用。 3.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负责对本项目设施进行运营,并保证出水达到标准要求。 4.污泥处置按照国家、省、市环保部门要求,运送至规范处置点。如因不规范处置所引起的直接和间接责任由运营方承担。 | 1.从开始运营之日起,运营方必须每日24小时全年运行接收和处理污水,经过处理后的污水必须达到一级A标排放标准。 2.在运营期间,运营方必须自行承担因环保责任风险而形成的一切费用,完成减排任务。 3.在运营期间,如果运营方因环保和安全发生事故,运营方除接受主管部门的罚金和相应的行政处罚外,不免除赔偿采购人的责任。 | 服务期二年。 | 在运营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证南部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在进水符合设计要求的前提下达到出水水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裕华、何晓萍、唐泉、王秀梅、黄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及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下浮30%,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计费基数:实际成交金额*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的60%*721天)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922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金额为:1.08元/吨/年,计算基数为:实际成交金额*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的60%*721天,具体支付金额据实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南部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南部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魏老师;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万和中心1栋1409室)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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