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202023084002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施工[2023]0801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天津临港综合保税区起步区项目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保审投【2023】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临港综合保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86414.93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5614.93万元,银行贷款:608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97696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临港综合保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临港综合保税区起步区项目,建设规模为97696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约 30.56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97696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创新创业园、产业配套工程(北地块)、产业配套工程(南地块)三部分。其中: 创新创业园占地面积约 12448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7320 平方米,包括配建仓库、厂房、科创中心及门卫,同步实施室外道路广场、堆场、绿化及工程管线等工程;产业配套工程(北地块)占地面积约 98966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48045平方米,包括6 栋配套仓库及配套服务用房,同步实施室外道路、绿化及工程管线等工程;产业配套工程(南地块)占地面积约 8314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42616 平方米,包括3 栋配套仓库及配套服务用房,同步实施室外道路、绿化及工程管线等工程。(本项目不含国家及天津市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的项目,工艺和设备;不含核准类项目;不含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总投资额86414.93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 东至渤海六十路,南至黄河道,北至海河东道,西至渤海五十六路及渤海五十七路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临港综合保税区起步区项目创新创业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创新创业园占地面积约 12448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7320 平方米,包括配建仓库、厂房、科创中心及门卫,同步实施室外道路广场、堆场、绿化及工程管线等工程。承包人应负责本项目用地红线内及用地红线外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程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等)、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期内保修等工作。本项目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总投资额11000.0万元。 |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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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投标资格,可由施工正项目经理或施工副项目经理兼任,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需提供任命书;(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需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投标资格,可由设计建筑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应出具任命书并承诺有投标资格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6)设计项目部人员要求:①设计建筑专业负责人 1 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②设计结构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7)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 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8)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人员及被授权委托人均需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超过2家,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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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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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8日 至 2023年08月14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4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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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本项目投标单位以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领取单位为准。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确认单前往代理公司领取文件,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评审。具体事项请联系代理公司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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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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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临港综合保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贺岳良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2336号
邮政编码: 300450 联系人: 戴丽英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贾力夫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海洋高新区联合诺华大厦四号楼
邮政编码: 300459 联系人: 李冬、吕琦、王浩然 电话: 65576106
传 真:
日期: 2023年08月0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临港综合保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戴丽英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2336号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 陈帅
电话: 84906752 传真: 84906751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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