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用物品采购项目
湖南
-怀化市
辰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用物品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8日
采购人(全称) :辰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供应商(全称):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 项目信息
1、 采购合同名称: 辰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用物品采购项目
2、 采购项目名称: 辰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用物品采购项目
3、 采购计划编号: 辰财采计2023049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项目内容 :实验室检测用物品
6、项目经理:/
二、 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 1934800.00元
(2)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
/ | 实验室检测用物品 | / | 1 | 批 | 1934800.00元 |
(3)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二、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 履行期限: 30天;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按合同执行;
三、 付款方式 : 产品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清
四、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合同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
5) 专用合同条款
6)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 其他合同文件。
六、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七、 合同份数
本 协议 一式 柒 份 , 采购人执四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八、 合同主体
甲方:辰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卢春莲
电话:
传真:/
地址: 辰溪县辰阳镇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倪书跃
电话:
传真:/
地址: 湖南省怀化市河西经开区德善路以南仕和路以西(天凯综合大市场二期7栋综合楼7栋101室)
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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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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