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创科供热计量仪表有限公司2023年安全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受长春创科供热计量仪表有限公司委托,代理长春创科供热计量仪表有限公司2023年安全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创科供热计量仪表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创科供热计量仪表有限公司2023年安全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XSZB2023-0102
3、采购范围:摄像机、智能筒型网络摄像机、2系列轻智能警戒网络摄像机、全彩智能球机、全彩智能警戒球机、电源适配器、支架、智能球型摄像机、网络摄像机、防爆球机、网络摄像机等(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地点: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安全落地视为交货);
5、供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7、选取单位数量:1家(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8、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9、质保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0、结算价格:固定单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所提供货物需满足国家级现行行业强制及相关标准;
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
4、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近三年(2020-202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依法缴纳税收,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6、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至少一项投标产品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7、投标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8、投标人均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9、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与其投标文件不符,或发生实质性改变,招标人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并在邮件内标注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 营业执照副本;
(2)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
(3) 法人授权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一般纳税人证明;
(5) 依法缴纳税收;
(6) 近三年(2020-202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依法缴纳税收,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7)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至少一项投标产品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8) 售后服务机构(服务地点、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9) 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10) 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承诺书;
(11) 报名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中国"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截图(截图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及招标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及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邮寄至代理机构;
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工行自由大路支行(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行号:102241000076
帐号:42002276
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为“标书款”、项目简称等,以便核实。
五、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9日14时00分,地点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 第 二 开标室、第 八 评标室(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长春市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创科供热计量仪表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四平路473号四楼
联 系 人:常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长春市路与前进大街交会阳光大厦908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创科供热计量仪表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四平路473号四楼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亚泰鼎盛国际A座2611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创科供热计量仪表有限公司2023年安全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
预算金额(万元) | 26.7216 | 最高限价(万元) | 26.7216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3-08-04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 第 二 开标室、第 八 评标室(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邮件方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5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8-29 14:00 | 开标时间 | 2023-08-29 14:00 |
开标地点 |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 第 二 开标室、第 八 评标室(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常工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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