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开发区供热管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
-中卫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兴开发区供热管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关于对海兴开发区供热管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兴经发(2023)4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 来源为自治区低成本化改造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 万丰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增和更换一级供热管网管道3878m,和二级供热管网管道3598m;更换安装锅炉房换热站各型水泵8台及配套控制调节设备,板式换热器板片80片,DN350旁通管8m;安装各型焊接球阀30个,配套检查井14座;安装各型波纹补偿器16个,并配套检查井8座,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和配套控制调节设备等。
2.2建设地点: 海兴开发区城区内。
2.3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 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总承包 三 级(含 三 级)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含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区外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 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 3 年 08 月 08 日00时00分至202 3 年 08 月 15 日 23 时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 电子版招标文件 。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 3 年 8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网”、“中国”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政通路
邮 编: 75 18 00
联 系 人: 杨登云
电 话:0955 - 4629291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5层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 梁红艳、 张章
电 话:0951- 596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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