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镇综合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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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镇综合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光明镇综合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喜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喜发改经信函【2023】9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喜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 ( 若有 ) 为 / 。
2.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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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业主: 喜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 建设地点: 喜德县光明镇
2.3 项目规模: 老城区新建污水管道 DN300,长度5821m,新建入户管 de160,长度 16650m;新建雨水方沟BxH=400×400,长度116m,BxH=600×600,长度39m, BxH=1200×1000,长度111m,BxH=1500×1200,长度26m。教育产业园区新建污水管道DN300,长度4740m,新建污水管道DN400,长度3048m,新建入户管de160,长度10800m。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 3343.52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2.7 代理 项目估算金额: 3343.52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 1 申请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个 ( 0-10 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 似分类 项目业绩。
3. 2 拟任 本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0 个 ( 0-10 ) 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 - 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从业人员印章,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从业人员印章,其中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工程招标管理工程师职称证书[(附职称评审红头文件和带二维码的证书扫描件(以证书网站查询截图为准)],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新公司成立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从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所有信息一致网络截图。 。
3. 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类似项目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2.1-2.10 条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业绩完整截图; 4.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不低于100分(提供比选期内截图); 5.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持3.3条规定资料原件进行真伪核验后方可签定招标代理合同。 。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 的, 并同意 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 收费标准 下浮 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8月09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21日10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比选文件 ( 详见操作手册 ) 。
4. 2 申请人自 2023年08月09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21日10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上传比选申请文件 ( 详见操作手册 ) 。
4. 3 不收取 比选服务费。
5. 随机 抽取 中选人
5. 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 比选人通过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 按规定随机 抽取 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喜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邮 编: 616750
联 系 人: 俄木木呷
电 话:
传 真:
2023年08月09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 2 ) 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 3 )第3. 1 款 、 第3. 2款 对申请人和拟任 本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 为 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 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 4 )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 电子签章 )。
( 5 )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 批准 部门 同意 后 ( 若有 ) , 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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