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融媒体中心疗休养项目
上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上海市宝山区融媒体中心委托,对宝山区融媒体中心疗休养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2)投标人取得旅行社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山区融媒体中心疗休养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宝山区融媒体中心疗休养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服务期:2023年12月31日前;
4、采购预算金额:
宝山区融媒体中心疗休养(6000元/人)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3:00,登录“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获悉报名信息,并携带如下材料至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进行现场报名验证:
(1)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的截图。要求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注: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或有效的公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验看、复印件存档。通过报名现场验证并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600元,售后不退。
2、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3、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并密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融媒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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