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汝阳县刘店镇龙艾谷乡村旅游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 招标 项目为 2023年汝阳县刘店镇龙艾谷乡村旅游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 建设 ,项目业主为 汝阳县刘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 项目名称: 2023年汝阳县刘店镇龙艾谷乡村旅游项目 ;
2、项目编号:汝阳工施招标(2023)0159号 ;
3、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汝政采-2023-480 ;
4 、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5、总招标控制价:5954332.95元 ;
6 、 项目建设地点: 汝阳县刘店镇 ;
7 、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 2023年汝阳县刘店镇龙艾谷乡村旅游项目, 主要内容包括:枣园村康养主题民宿:依托艾草产业发展乡村旅游,建设康养主题民宿并配套建设康养主题馆,对外部整体环境改造及建设配套设施 ;
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
9 、 招标范围:本项目对应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10 、工 期: 60日历天 ;
11 、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
12 、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 、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 、 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含)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4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5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 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该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页截图。)
3. 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 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 3 年 08 月 08 日至 202 3 年 08 月 14 日 24:00,登录 洛阳市中心网站,点击 “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心栏目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 3 年 08 月 28 日 9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汝阳县中心开标 一 室 (汝阳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 媒体
1、 本次招标公告 在《河南省》、《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和《洛阳市中心网》上发 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 、联系 方式
招 标 人 : 汝阳县刘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汝阳县 刘店 镇
联 系 人: 卢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61号东方今典水晶七号10-2404室
联系人: 张 先生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许 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202 3 年 08 月 07 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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