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邛崃市强制计量器具检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N5101832023000081
二、项目名称:2023年邛崃市强制计量器具检定服务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55号 | 999,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2023年邛崃市强制计量器具检定服务 | 邛崃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提供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服务时不得向受检方收取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费用; (2)供应商的检定工作应符合JJF1069《法定计量机构考核规范》、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及相关的计量检定规程,并按照检定周期和计划,周密组织实施; (3)供应商须每月汇总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情况,提交检定不合格企业名单及计量器具信息报采购人; (4)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进行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工作; (5)供应商须搭建合理的信息交流平台,保证检定数据的信息畅通,数据共享。 其他要求 (1)成交后设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业务受理大厅,安排不少于5名专职人员(含1名项目负责人)办理采购人辖区内企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业务。 (2)供应商成交后在采购人辖区内开展计量惠民宣传活动。 成果要求 (1)供应商在检定工作完成后,应在15日内通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领取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并做好记录备查。供应商每月初向采购人提交上一月完成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工作量产值报表(电子版)等材料,以便采购人监督和考核。 (2)交付内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表(电子或纸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情况统计表(电子、纸质)、强制检定情况分析报告(电子、纸质)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验收。 | 999,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旭良 、 严成明 、 郑江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50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单位:邛崃市财政局。监督电话:需解锁。
2、采购预算:100万元。
3、计划备案编号:510需解锁001769[2023]0023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邛崃市永丰路139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1栋9层991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丹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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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邛崃市强制计量器具检定服务项目(三次)-文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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