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集体供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宁德市
项目概况
宁德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集体供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内3号楼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正茂(2023)采字005号
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集体供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允许进口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宁德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集体供餐项目 | 3年 | 15元/人 | 否 | 0 |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规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 供应商 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 供应商 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 供应商 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供应商 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 供应商 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 供应商 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邀请函: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获得邀请,须提供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邀请函。(2)资格承诺函:本项目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资格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特定资格: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内3号楼2层
方式:潜在供应商需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填写《领取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磋商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城区,林东湖3栋一单元1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城区,林东湖3栋一单元1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本公告中“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为网站模板化表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5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内3号楼2层
联系方式: -6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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