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运行调试项目
吉林
-长春市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运行调试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 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LDQ202306-01
1.2 项目名称: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运行调试项目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62.1万元
1.5 招标服务范围:对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进行运行调试出水达标,包括但不限于调试运行、支付电费和水费、污泥处置运输、派驻人员运行调试、做好运行调试记录等。
1.6 合同服务期限:调试期 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2022〕19号、〔2014〕68 号、〔2017〕141 号、〔2019〕9 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在2022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或出具的信用报告。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连续不间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及投标单位委托代理授权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07日至2023年08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11楼。
3.方式:邮箱报名;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2被授权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法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
3.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基础信息截图(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及“变更信息”);
3.5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四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2.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长春市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关区和美路与畅溪街交汇北行50米
联 系 人:马志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11楼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人名称 | 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南关区和美路与畅溪街交汇北行50米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11楼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运行调试项目 | ||
预算金额(万元) | 862.1 | 最高限价(万元) | 862.1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对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进行运行调试出水达标,包括但不限于调试运行、支付电费和水费、污泥处置运输、派驻人员运行调试、做好运行调试记录等。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2022〕19号、〔2014〕68 号、〔2017〕141 号、〔2019〕9 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在2022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或出具的信用报告。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连续不间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及投标单位委托代理授权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3-08-07 13:15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四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邮箱报名;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8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8-29 09:00 | 开标时间 | 2023-08-29 09: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四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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