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印塘乡集中供水改扩建工程——净水及消毒设备招标公告
湖南
-娄底市
公告发布时间:2023-07-25 20:20:35 原文链接地址
双峰县印塘乡集中供水扩建工程 —净水及消毒设备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双峰县印塘乡集中供水扩建工程 —净水及消毒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娄底市资源交易网( http : //ldggzy.hnloudi.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编号 : ( 1)政府采购编号:双峰财采计2020-0176 ( 2)委托代理编号:LXZB-2020019号 2、 项目名称: 双峰县印塘乡集中供水扩建工程 —净水及消毒设备 3、 预算金额: 785169.00元 4、 最高限价: 785169.00元 5、 采购需求:详见 招标 文件 6、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 招标 文件 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2 )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8 、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2020.4-2020.10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2020.4-2020.10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具有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投标人具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另备一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单独提交,并由监委现场查验(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只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即日起 至 2020 年 12 月 6 日 地点:娄底市资源交易网( http : //ldggzy.hnloudi.gov.cn/)。 方式:用湖南 CA证书登录后。 售价: 400元,递交 投标 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 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7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 2020 年 12 月 7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3、 地点: 娄底市中心四楼(详见 大厅 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 、 娄底市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 1、保证金的金额: ¥1570 3 元( 人民币 壹万伍仟柒佰 零叁 元) 。 2、交纳时间:2020年 12 月 6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供应商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保证金子账号 4、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4.1供应商自行在娄底市网(http : //ldggzy.hnloudi.gov.cn),进入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录后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采购公告右上方点击“获取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获取本项目(标段)的《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供应商交纳本项目(标段)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供应商可在办结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网”(http : //ldggzy.hnloudi.gov.cn),点击“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保证金。 4.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4.5供应商应及时在娄底市网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供应商未及时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4.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供应商已经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了采购代理机构的,其保证金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双峰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双峰县永丰镇沿河北路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清潭居委会朝阳组 1号 联系人: 电 话: 3、采购监管机构信息 名 称:双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双峰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电话: 八 、疑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注: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 监管”系统查询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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