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泽县工业园区大气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南平市
项目概况
光泽县工业园区大气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光泽县文南街57号3楼(光泽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2023]014-1号FZ
项目名称:光泽县工业园区大气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服务
预算金额:974.4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4.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单项最高限价 | 合计 | 保证金(元) |
1 | 光泽工业园区臭气源排查报告 | 179.8万元 | 974.42万元 | 97442.0元 |
2 | 光泽工业园区恶臭污染来源解析报告 | |||
3 | 光泽工业园区域臭气污染源监测报告 | 245万元 | ||
4 | 清洁生产综合评估与审核报告(含36家恶臭源企业提供一企一策) | 202.31万元 | ||
5 | 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说明书、附图、概算等)及地形测绘与地质勘探报告 | 347.31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 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 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 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至 2023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光泽县文南街57号3楼(光泽分公司)
方式: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光泽县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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