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省人社大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江苏
-南京市
项目概况
江苏省人社大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e 交易电子商务平台(网址为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3日14时(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ZZ203223580679
1.2 项目名称: 江苏全省人社大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1.3 项目预算:195万元人民币
1.4 最高限价:195万元人民币
1.5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建全省统一的人社大数据基础支撑平台,面向所有地市的数据应用需求,通过先进的架构设计和专业的大数据处理技术,逐步实现数据资源的集中汇聚、全面管控、集约分析、统一供给、统筹应用,有力支撑我省数据价值的开发与应用,促进我省人社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建设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并顺利上线。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 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e交易电子商务平台(网址为
3.3 方式:
(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前往 e 交易招标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采购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
(3)供应商可通过平台采购文件电子档(采购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采购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供应商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 3 日内登陆前述模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非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3)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 转 0。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者进行注册、支付、等操作。
3.4 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4.2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4.3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1楼1号开标室
4.4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正本盖章扫描件、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江苏省网站发布公告。
6.2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 3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洪武路267号洪武大厦 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楼1002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邮箱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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