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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

天津

发布时间:2023-07-27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072023074018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施工[2023]070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准〔2023〕6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19709.27 万元,资金来源为 镇政府自筹:19709.27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37307.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模为37307.8平方米,项目实施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泵站工程等,其中:1、道路工程:新建三号路、十三号路与汉榆路开口,总长度1665米,占地33800平方米。三号路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十三号路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同步实施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和交通工程等。2.雨水泵站工程:新建雨水泵站一座,位于三号路、四号路交口,用地面积3507.8平方米、建筑面积414.62平方米,设计排水流量19.5m3/s,总投资额19709.27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滨海物流加工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三号路(五号路-十三号路)雨污水管线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敷设DN600~DN3000雨水管道1488米、DN600~DN3000雨水预埋管道336米、DN400-DN700污水管道1568米、DN400-DN700污水预埋管道315米,建设雨水检查井43座、雨水跌水井4座、污水检查井34座、污水沉泥井9座等。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4145.51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3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且单独配置,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资格审查申请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2023年4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申请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7)申请人应按照国家和津建筑[2018]489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申请人配备管理人员,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函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注:1.正、副项目经理须有投标资格(提供无在施工程承诺书);2.如配备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且需符合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及《区住房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4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4日17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7月31日至2023年08月0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1618室领取资格审查文件(领取时还须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023年6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确认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王丽艳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杨家泊村
邮政编码: 300450 联系人: 宋向东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刘建军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1618室
邮政编码: 300012 联系人: 王奎元 电话:
传  真: 27457468

日期: 2023年07月3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受理负责人: 宋向东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杨家泊村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 张瑜
电话: 59012327 传真: 59012332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天津市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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