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度人工造林补植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邀请公告
甘肃
业主单位
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度人工造林补植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邀请公告
- 交易编号:LCGLJ-2023YQ-021
|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 采购方式 |
| 联系人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采购单位 |
| 是否重大项目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度人工造林补植工程--招标代理服务001 | LCGLJ-2023YQ-021 | 服务-设计 | 10000.0(元) |
公告内容
-
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度人工造林补植工程
招标代理服务邀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度人工造林补植工程;
2、工程内容:人工造林补植工程总面积3203.6亩,补植株数折合面积1739.5亩;对补植区域采用鱼鳞坑整地、造林补植方式采用植苗和直播,补植苗木选用1年生的容器苗柠条,按照株行距2米 \* 3米布置,每亩按111株计算,共需柠条苗木22.2万株(包含15%补植苗木),柠条种子1000千克(包含15%补植种子)。
3、工程地点: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淌沟保护站
4、项目总投资:109.3万元
5、招标编号:LCGLJ-2023YQ-021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资金来源:天保工程资金
8、服务内容:
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度人工造林补植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9、预算金额:10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3、提供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缴纳税收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
4、提供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三、竞价方法:
1、低价评标法;
2、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四、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兰州市)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兰州市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兰州市)”平台注册后方可投标。
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10时30分至2023年08月05日16时00分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PDF版加盖公章;
2、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5日16时00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供应商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送至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邀请公告在兰州市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兰州市)”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郁万达
单位地址: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滨河大道760号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兰州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