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第十二中学保开学-规划-顺义区南彩第一小学室外景观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顺义区
项目概况
北京市顺义区第十二中学保开学-规划-顺义区南彩第一小学室外景观工程(区级)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楼三层304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2023-180
项目名称:北京市顺义区第十二中学保开学-规划-顺义区南彩第一小学室外景观工程(区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91676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91676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标的名称:北京市顺义区第十二中学保开学-规划-顺义区南彩第一小学室外景观工程(区级)
- 招标范围:原有围墙拆除新建南门、升旗台及旗杆新建、部分路缘石拆除利旧安装、部分透水砖地面拆除、新建透水砖路面、新建嵌草水泥砖路面、新做小品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3.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其他要求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未被标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投标人的资格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至 2023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楼三层304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方式:现场获取;现金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楼三层大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楼三层大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 月 04 日 至 2023年08 月 10 日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楼三层304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方式:
1.现场获取;
2.购买文件时需提供:
1)适用于 被授权人 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适用于 法定代表人 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案,并对其发售招标文件,未经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及中国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号);
9)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竞标要求
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委派一名授权代表进入递交投标文件现场,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人员信息登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第十二中学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南彩村中大街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