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印山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湖南
-永州市
宁远县印山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宁远县印山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宁发改审批【2023】22号 ,项目业主为 湖南舜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 印山公园位于宁远县南部,印山公园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99633平方米,建设项目包括4米宽游步道3542米,挡土墙2664米 及相关配套设施 , 排水工程9793米 , 电力工程 18975米,照明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为 2 941.1665万元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 县本级财政资金出资 。
1.2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宁远县印山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1. 2.2 建设地点: 印山公园位于宁远县城南部 ;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印山公园位于宁远县南部,印山公园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99633平方米,建设项目包括4米宽游步道3542米,挡土墙2664米 及相关配套设施 , 排水工程9793米 , 电力工程 18975米,照明工程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 3 工期要求: 120天, 其中设计 30 天,施工工期 90 天 ☑ 天(日历日 ,下同 ) □月□年 ;
1.4 招标范围:1.4.1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设计资料进行复核, 并进行深化和完善;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包括本项目
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
1.4.2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按经招标人认可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及相关采购需求。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1. 5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专项设计的部分还需达到专项设计深度,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 年第 279 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 年 4 月 23
日修正版)实行工程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 具备园林绿化施工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内容) /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甲 级 资质。
2.3 拟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具备 园林相关专业 高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 备 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不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业 ) 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5 拟任设计项目 负责人具备 园林相关 专业 高级 □ 资格 ☑ 职称 ;
2.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7 投标人可 以 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 10 其他要求: / 。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2021 ] 36 号 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 请于 2023 年 7 月 3 1 日 起 在 永州市中心网 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 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 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永州市中心网 进行注册 登记 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请投标人登录 永州市中心网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永州市中心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9.其它
9.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永州市中心网、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 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
9.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 的解密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 :“永州市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4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9.5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 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7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8 投标担保形式为: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 ¥580000.00元 );
递交方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
(1) ☑承诺(达到湘建监督〔2022〕6号文第四条标准的投标人方可使用承诺) ;
(2) ☑现金
(3) ☑保函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南舜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宁远县湘妃大道与舜帝南路交叉口 ;
联 系 人: 杨子房 ;
电 话: ;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祁阳市滨江豪庭34栋108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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