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石门公园体育公园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南宁市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宁市石门公园体育公园建设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1894001 | ||
招标人 | 南宁市石门公园(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石门公园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拟对公园部分场地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为39730.63平方米,其中,改造健走步道面积19284.48平方米;新增及修复登山步道面积2898.84平方米;新建及改建园路、场地铺装7022.3平方米,恢复绿化面积10460.16平方米;新建建筑健身驿站64.85平方米。体育设施建设内容包含:健身广场4个、标准羽毛球场1个、标准气排球场1个、标准篮球场1个、标准乒乓球场6个、标准网球场1个、五人制足球场1个;健走步道4.83公里,登山步道1.63公里和健身驿站7座等。 | ||||
开标时间 | 2023年 7 月 31 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中心C 8 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 8 月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 8 月 7 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10722060.42 元 | ||||
工期 | 163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 | ||
项目经理 | 雷芳芳 (注册编号: 桂245161867700 ;身份证号: 450111******** 032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亮 (身份证号: 511323 ******** 3370 ) 、杨德杰( 身份证号: 450924 ******** 563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工程总承包; 2.青秀山森林植物园竹园工程一一景观及配套服务设施工程; 3.龙州县城东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4.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造二期工程(安吉大道立交-三岸大桥北)(K7+900~K9+320段、K10+900~K11+840段、K16+466.372~K17+560段) ; 5. 南宁市衡阳东路(规划二路—中兴大道)工程 。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99.72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11154548.63 元 | ||||
工期 | 163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 | ||
项目经理 | 陆艳玲 (注册编号:桂 245121226897 ;身份证号: 450122********554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莫庆山 (身份证号: 4501 22 ******** 751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商院路(科德路西段-大学路)工程 ; 2. 都安县西南物流基地A地块(巴谭工业园)道路建设工程(纬三路、纬四路) 。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97.808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10664909.31 元 | ||||
工期 | 163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 | ||
项目经理 | 甘丽欣 (注册编号: 桂245212101749 ;身份证号: 452632********006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赵开福 (身份证号: 45 2130 ******** 391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南宁市振良大道(平乐大道—良华路)工程施工3标段(AK1+520~AK1+943.359)施工 。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98.928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 市优工程 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9000/、中国政府采购、广西政府采购、全国平台(广西.南宁)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