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镇小柳沟村食用菌产业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张北镇小柳沟村食用菌产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北镇小柳沟村食用菌产业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张北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北行审项(2023)113号 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 张北县行政审批局 核准,核准文号: 张北行审招标核字【2023】0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北县张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北县张北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内容:拟建设高标准双拱层架出菇棚71栋,每个大棚占地500㎡,建筑面积35500㎡(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1.2 建设地点:张北县张北镇小柳沟行政村。 2.1.3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8月完成全部工程(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1.4 项目名称:张北镇小柳沟村食用菌产业项目 2.1.5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标准。
2.2招标范围:张北镇小柳沟村食用菌产业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
3.1.5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月 23 日8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咨询办理)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4.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需到现场投标,所有投标单位于中标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将同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胶装成册邮寄或送达至。 5.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规定资料均不需现场提供原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清晰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自行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开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实时关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时或投标函中所留电话须保持畅通,以便对评标过程的问题及时解答,否则视为对评标结果默认。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提前咨询“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注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02 09:00 至 2023-08-0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23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张北县张北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张北县张北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官邸底商9-115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王河 | 联系人: | 夏亮 |
| 电话: | 159-3233-2973 | 电话: | 177-3270-5865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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