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师范大学泉港实验小学实木课桌椅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项目概况
福建师范大学泉港实验小学实木课桌椅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CZC2327
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泉港实验小学实木课桌椅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90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90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一览表
采购编号:YXGCZC2327 单位: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 名称 | 数量 | 允许进口 | 预算价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福建师范大学泉港实验小学实木课桌椅采购 | 1批 | 否 | ¥299080.00 | 0元 |
说明:
1.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谈判人投标时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响应。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成交人承担相关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3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
方式:谈判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工作时间),至(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谈判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泉港实验小学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泉港实验小学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受 福建师范大学泉港实验小学 (采购人)的委托对 福建师范大学泉港实验小学实木课桌椅采购 进行 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YXGCZC2327
二、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泉港实验小学实木课桌椅采购
三、项目内容:详见 “ 福建师范大学泉港实验小学实木课桌椅采购内容及要求 ”
四、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人民币 贰拾玖万玖仟零捌拾 元整 (¥ 299080 .00 ); 凡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五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六 、谈判供应商条件:
1.谈判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承诺书)
3.提供供应商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向当地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缴纳税收后取得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或上述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资信证明 )。
5.提供供应商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相关证明复印件或社保网站下截的缴交社保资金凭证(可网上查询)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4 日下午 18 : 0 0 时(北京时间)截止。谈判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工作时间),至(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谈判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 年 8 月 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福建师范大学泉港实验小学会议室。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 上发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账户名:,
账号:011690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泉港支行。
十四、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招标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
22023年 8 月 1 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师范大学泉港实验小学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泉港实验小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
联系方式:小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0595-87993888
|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