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管办公区电梯维保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郑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3-113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管办公区电梯维保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7日5、评审日期:2023年07月28日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A包 |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管办公区电梯维保项目包段范围内电梯的日常保养、维护、检修、报检等相关服务 | 需解锁 |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2号楼4层121号 | 603,600.00 | 元 | |||||||||||
| ||||||||||||||||
| B包 |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管办公区电梯维保项目包段范围内电梯的日常保养、维护、检修、报检等相关服务 | 需解锁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农业南路与正光北街交叉口招银大厦1号楼8层805 | 419,000.00 | 元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黄琴、冯丽、徐泽涛(采购人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考豫招办【2023】002号文件规定计取,由成交人支付。A包10000元,B包10000元。收费金额:20,000.00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中国》、《郑州市》、《郑州市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73号联系人:司新成联系方式:需解锁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联系人:陈学彬、葛菲联系方式:需解锁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学彬、葛菲联系方式: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