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辽宁
-本溪市
| 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信息发布时间:2023/7/31】【我要】【关闭】 | |
(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504-00417 项目名称: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0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提交,开标至本溪市中心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明山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83080075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丹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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