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执勤用车询价公告
四川
-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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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邀请 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受 武胜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 委托,拟对 执法执勤用车 采用询价方式 进行国内采购, 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5116012023000157
2、采购项目名称: 执法执勤用车
3、采购人: 武胜县人民法院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 3700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元整)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执法执勤用车 等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 四川( 、广安 市 网(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本项目实际提出的特殊条件 :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途径和方式:
1.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202 3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 3 年 08 月 03 日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2.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未通过本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获取采购文件的依据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供的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为准)
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202 3 年 08 月 04 日 14 : 0 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手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地点: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城东商贸新区富裕路与创新路交叉口 ) 。
十、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武胜县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广安市武胜县迎宾大道 114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城东商贸新区富裕路与创新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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