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锦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湖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岗位)劳务服务已由物资供应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辽宁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项目建设规模:辽宁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岗位)劳务服务。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服务期内招标人对服务方上一年的年终测评结果进行评定,合格的续签)。
2.4 招标范围:第1包炼化装置:设备、管道、钢结构、构建筑物等维护保运检修服务。 第2包热电装置:设备、管道、钢结构、构建筑物等维护保运检修服务。 第3包乙烯装置:设备、管道、钢结构、构建筑物等维护保运检修服务。 第4包转动设备:设备、建筑防腐、管道、钢结构、构建筑物等维护保运检修服务。 第5包机械厂装置:设备、(检测中心、机械吊装)管道、钢结构、构建筑物等维护保运检修服务。 所需业务(岗位)劳务服务人员种类:技工(管工、焊工、起重工、钳工、铆工、保温工、白铁工、瓦工、水暖工、探伤工、容检工、修理工、木工、车工、电工、天车工、堵漏工、烘干工);普工(力工)。 其中:第1包需劳务人员技工85人,普工(力工)10人,合计95人。 第2包需劳务人员技工85人,普工(力工)10人,合计95人。 第3包需劳务人员技工74人,普工(力工)10人,合计84人。 第4包需劳务人员技工90人,普工(力工)14人,合计104人。 第5包需劳务人员技工84人,普工(力工)11人,合计95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 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资格不做要求。 (3)业绩要求:资格不做要求。 (4)信誉要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评审时以 现场网上查验为准)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资格不做要求。 (6)其他要求: a.投标人经营状态良好,能为本项目提供足够流动资金,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公 章)。 b.投标人无违法、违约、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31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3年08月08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1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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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辽宁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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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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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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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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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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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427585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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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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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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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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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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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宋银萍、生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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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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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6896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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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8.投诉/异议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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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辽宁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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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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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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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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