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门智慧工业园区大坪村村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聊城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可门智慧工业园区大坪村村道建设项目 已 由 连江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 文件 办理告知单 以 编号 GZ202324564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连江县坑园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连江县坑园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连江县 可门智慧工业园区大坪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2698543 元 , 发包价为 2428689元,K值为10%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新建混凝土道路约850米,安装路灯及电气管道敷设安装,村标及风景点石等项目施工 , 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69854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至 2023 年 8 月 4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 3 0 时至1 1 : 3 0 时,下午 2 : 3 0 时至 5: 3 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 地址:连江县江南镇南江滨西路1号华庆花园1#2#楼连接体二层 )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 0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4.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即计价格[2002]l980号收费标准)打7折,由中标人支付。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8000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 ③ 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④ 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6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00 秒,地址: 连江县服务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和 购买招标资料收据凭证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购买招标资料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且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投标保函原件需要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无须密封。投标保函原件单独递交无需装订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连江县服务中心公告栏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江县坑园镇人民政府 ;
地址: 连江县坑园镇 ,邮编: / ;
电子邮箱: / ;
电话: ,传真: / ;
联系人: 林乐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连江县江南镇南江滨西路1号华庆花园1#2#楼连接体二层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李工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连江县坑园镇人民政府 ;
地址: 连江县坑园镇
中心名称: 连江县服务中心 ;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
联系电话: 0591—26177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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