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填埋场封场区垃圾堆体沉降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通市
(以下简称“本公司”)受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委托,对其所需的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填埋场封场区垃圾堆体沉降监测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填埋场封场区垃圾堆体沉降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示公告”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14: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填埋场封场区垃圾堆体沉降监测项目
2.项目编号:xsjjc20230731
3.项目类型:服务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预算金额:9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内每3个月观测1次,共观测4次;
提交成果报告时间:每次观测后7日内提交。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以来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业务范围中须包括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至2023年08月11日
地点:“公示公告”栏
方式:自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4:30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地点: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见面模式,投标供应商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授权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邮 箱: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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