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更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
-安阳市
项目概况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阳市文峰区华强新天地11栋4层4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G-2023-11
项目名称: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内容:监控管理平台、存储服务器、LED显示屏、摄像机、交换机、报警器、、辅助材料、系统集成等;(基本技术要求详见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交验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2年。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阳市文峰区华强新天地11栋4层404室
方式:现场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代理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 (3)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阳市文峰区华强新天地11栋4层开标室(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阳市文峰区华强新天地11栋4层开标室(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河南省电子》上发布。
2.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贫困地区产品政策、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49号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华强新天地11栋4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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