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严罗胜水厂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江西
-宜春市
高安市严罗胜水厂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安市严罗胜水厂供水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高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 施工 、 施工 监理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高安市 境内。
2.2招标规模: 本项目施工标 招标金额 约 7000 万元、 监理标招标金额 约 68 万元, 详 见招标情况表。
2.3计划工期:约 491 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 发出的开工通知 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新建取水头部 1座、原水管线 268米、取水泵房1座、V型滤池1座、送水泵房及配电间1座、污泥脱水机房1座、加药间1座、絮凝平流沉淀池1 座、消毒清水池1座、排水排泥池1座、污泥浓缩池1座。门卫1座及其他附属工程等。管网敷设工程:敷设供水管网54.04 千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5标段划分: 1个施工标、1个施工监理标 。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所有 施工 标段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及 以上资质。
(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6) 由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拟投入的建造师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是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 。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丙 级及以上资质;
( 2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 3 )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 高级 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 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 4 )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 5 )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及施工监理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公告发布之日 起至 202 3 年 8 月 14 日止在江西省网网站 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 - 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8 月 15 日 9 时 3 0 分, 开标 地点为 高安 市中心 四楼不见面开标室 。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 或 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正任职于其他 在建工程 项目的;( 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7.3中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按《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件精神执行。
7.4本次监理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 自来水厂工程或供水管网工程之一 ;且为江西省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7.5 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开设严格按照赣人社规[2022]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赣人社规[2022]4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时,同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 。
7.6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水利工程质量终身制授权书和责任承诺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7.7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高安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进行监督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高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高安市碧落路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昌市紫阳大道 3399 号云中城 A 座 34 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网 址:
招标情况表
标段 | 招标金额(万元) | 合同编号 |
施工标 | 约 7000 | GAYLSSC-SG-2023 |
监理标 | 约 68 | GAYLSSC -JL-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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