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郁洲分校异地新建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江苏
-连云港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郁洲分校异地新建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郁洲分校异地新建工程(校安)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行审投 [2022]55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郁洲分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郁洲分校异地新建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北、龙河路东地块 。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 11340.79 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0336平方米(45.5亩),地块内有需保护利用的历史传统建筑,该建筑占地约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5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0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5757平方米,地下人防面积2293平方米,建设主要内容为教学楼及配套用房、地下人防、室外运动场地、室外管网、景观绿化、广场及停车坪等附属工程和历史传统建筑维护。项目建成后可容纳5轨30班,学生数为1350人 。
2.1.3 最高投标限价 : 4052778.12 元 ,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
2.1.4工期要求 : 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21日(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19日 。
2.1.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线、网络系统、监控系统、网络广播系统等工程施工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有效期内) ,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有效期内)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根据 苏建规字【 2017】1号文规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 本人执 (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与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处于 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苏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6】 2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 、苏清办【 2022】17号文 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 ,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 。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 “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 必须反应投标人 (超过 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 3)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 4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 2 022 年 1 2 月 - 2 023 年 5 月 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本工程执行连建发( 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 5 )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 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 7 ) 投标人标中 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 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围标、串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认定依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及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建规字【2014】2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5 日至 2023 年 7 月 11 日 ( 北京时间 ) ;
4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网 ;
4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 .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 “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 和相关 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 截止时间
5 .1 投标截止时间 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 ) 。
5 .2 逾期网上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 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 2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3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4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 ( 期望值 = 招标控制价 *100% ) 。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 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作为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二: 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 G1(G1 值为 10% 、 15% 、 20% 、 25% 、 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 G2 (G2 值为 10% 、 15% 、 20% ) 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 ,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 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 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 G1 ( G1 值为 10% 、 15% 、 2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 G2 ( G2 值为 10% 、 15% 、 20% 、 25% 、 30% )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7 家和以下 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 以及其它任何 情形而改变。
7.2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 [2017]1 号文及苏建招办 [2017]7 号文规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6 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9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 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时 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 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 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招标控 制价为 B ,则:
评标基准价 =A × K1 × Ql+B × K2 × Q2
Q2 =l- Q1, Q1 取值范围为: 65% 、 70% 、 75% 、 80% 、 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Q1 、 K1 值在开标时 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
K2=92%;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 省 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网 上发布。
9. 其他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网“投标人登入”栏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
刘书丹 | ||
国泰新点 | 朱工 张工 何工 | 051885861319 4009980000 |
注:( 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各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 具的【投标其他文件】。
( 3)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 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连云港市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 CFCA 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 国信 CA ]窗口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CFCA | 孙丽丽 | |
耿立珍 | ||
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国信 CA | 周梦雪 | |
魏飞 | ||
客服电话 | 4000251010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郁洲分校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
联 系 人: 曹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海州区商务大厦 A座1509室
联 系 人: 卞 工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