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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

福建

-

宁德市

发布时间:2023-07-26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 )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 已由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安发改审批 [2023]27 号、安发改审批 [2023]21 号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和市财政统筹安排 , 招 标 人 为 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安市赤岭鸭母洋 。

2.2 工 程建设规模: 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堆体整形工程、封场覆盖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工程、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地下水控制工程、地表水收集导排工程、污泥坑整治工程、渗沥液调节池工程、生态修复工程、辅助设施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6066.0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253.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35.5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76.6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堆体整形工程、封场覆盖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工程、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地下水控制工程、地表水收集导排工程、污泥坑整治工程、渗沥液调节池工程、生态修复工程、辅助设施工程等。内容: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33062645 元(暂列金: 1570000 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发改价格 [2007]670 号文取费标准下浮 50% 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度系数为 1.0 ,服务质量系数 1.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423194 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24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 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98/zjxypjweb2/gcjl 。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 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 2017 〕 241 号)的规定,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2. 根据闽建 [2017]9 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 16:00:00 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 17:00:00

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最新版本(福建版) 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 年 8 月 9 日 08: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8000 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福安市财经大厦6楼 ,邮编: 355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3A室)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黄滨、郑仁栩、庄言、郭亮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安市新华中路 2 号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福安市中心

地址: 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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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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