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罗樟源水库灌区工程前期勘测服务项目
浙江
-衢州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江区罗樟源水库 灌区 工程经 区 政府同意开展前期研究 , 资金 来源 为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衢州市衢江区罗樟源水利枢纽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前期勘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1)工程概况
衢江区罗樟源水库灌区工程已列入《浙江水网建设规划》,规划灌溉面积约 5.31万亩,主要灌溉范围为罗樟源水库下游地区(包括大洲镇、横路办事处和全旺镇共32个村,土地总面积11.0276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罗樟源水库作为主要水源,现有部分小型水库、山塘作为补充水源,利用数字化手段通过管网进行灌溉水资源综合调配,在提高灌溉有效水利用系数的同时,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智能调度,打造浙江省智慧化管道灌溉示范灌区。工程规划新建渠首3座、新建灌溉干管约63 km,新建灌溉支管约68km,配套相应交叉建筑、加压泵站、管道附属设施、数字化调度设施等,保障衢江区粮食安全,助力衢江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匡算投资额约3.5亿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约3.2亿元。
(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规划及可研阶段工程勘察及测量等工作,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中须载明可以承担工程测量业务)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且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3.2 CA办理:
(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请到当地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详见衢州市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
(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
4.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州、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 ,杜工,;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 ;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 400-0571-337。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免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不见面方式。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20000 元 。投标保证金须从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备案账户汇出( 。
5.2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 3 年 8 月 14 日 1 6 时 00分00秒,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5.3缴纳方式
5.3.1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5.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5.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 0570- 8071230 。
5.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
5.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 3 年 8 月 15 日 9时30分整。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ggzy.qz.gov.cn)。
6.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浙江省服务平台、衢州市网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衢州市衢江区罗 樟源水利枢纽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0571- 87171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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