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2023年度水质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
公告
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2023年度水质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613-236034153403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3年度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0613-236034153403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随着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作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水中心”)市场化,专业化的不断深入,检测中心的检测业务量日益增加,尤其是本市二次供水及表前龙头水面临巨大的检测体量,因此,为确保检测业务的正常开展,南方水中心根据实际的检测需求,对检测工作进行一定的对外委托。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3年度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3年度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_3.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MA证书;本项目委托检测的指标均在CMA证书附表范围内;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水样采集能力;
3.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_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07月26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7月31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7月26日到2023年7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4.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1609室 4.1.3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邮件购买: 有意向购买此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写清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及招标文件费(1000元)汇款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同时邮件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邮箱、收件地址。如招标文件费为个人汇款还须注明汇款人姓名。 4.2 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代理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受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6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二号会议室书面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16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二号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水质检测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3 年度水质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基本概况:
随着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作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水中心”)市场化,专业化的不断深入,检测中心的检测业务量日益增加,尤其是本市二次供水及表前龙头水面临巨大的检测体量,因此,为确保检测业务的正常开展,南方水中心根据实际的检测需求,对检测工作进行一定的对外委托。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 2 个包件:
包件 1 :
表前水 10 项检测、二次供水 8 项检测(江浦、密云、市光、汉阳区域)。
包件 2 :
二次供水 8 项检测(曲阳、淞南区域)。
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 服务类别 | 检测样品量(个/服务期) |
包件1 | 表前水10项检测 | 1000 |
二次供水8项检测 (江浦、密云、市光、汉阳区域) | 9500 | |
包件2 | 二次供水8项检测 (曲阳、淞南区域) | 2000 |
合计(个/服务期) | 12500 | |
备注:投标人须同时投标两个包件,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包件 1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包件 2 。投标人无需分包件编制投标文件。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期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MA证书;本项目委托检测的指标均在CMA证书附表范围内;
-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水样采集能力;
-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7 月 26 日到 2023 年 7 月 31 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 9:00 — 11:30 ,下午 1:30 — 4:00
4.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长寿路 285 号 16 楼 1609 室
4.1.3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邮件购买:
有意向购买此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写清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及招标文件费( 1000 元)汇款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同时邮件须注明 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邮箱、收件地址。如招标文件费为个人汇款还须注明汇款人姓名 。
4.2 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代理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受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3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285 号恒达大厦 10 楼二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许昌路 230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寿路 285 号 16 楼 1609 室
联系人:、雷志良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 31004634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许昌路230号
联系人: __
电话: __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__
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联系人: 、雷志良
电话: 、795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 (盖章)
20230725093340071061445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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