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2023年气体检测仪维修招标公告
北京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2023年度气体检测仪维修(项目编号:2023-ZC-22-0004-0458),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拟采购气体检测仪设备维修服务。预计服务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环内招标人指定地点,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180个日历日,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或股权未被重组、典当、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4)企业五年内无不良信用,可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2业绩:
2020年1月1日至今,累计具20万元(含)以上气体检测设备维修业绩;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1)制造厂家,代理商经销商均可,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技术服务授权书;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一下资料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人用电子邮箱()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设备部108室。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和北排供应链.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1号1幢北京排水集团第三管网分公司
邮编:100192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设备部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人:
监督部门: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
监督传真:
监督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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